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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户外可摘口罩!8类人员和这些场所除外

时间:2020年05月6日 16:24:42

  29日,北京市政府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。自4月30日0时起,将北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,并相应调整相关防控策略。

  发布会上,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发布了健康防护指引,提醒民众坚持科学佩戴口罩,随身携带口罩,视不同人群和场所选择佩戴适宜的口罩。

  以下人群和场所需继续坚持戴口罩

  1.重点人群

  新冠肺炎确诊病人、疑似病人、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人员,康复期出院病人,以及入境人员(从入境至隔离期满);

  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对象及其共同生活的家人;

  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鼻塞、流涕、打喷嚏等有呼吸道症状的人,或与上述人员接触的人;

  孕产妇、儿童、65岁以上老人、患有慢性基础疾病、抵抗力较低等体质弱并需前往公共场所的人员;

  赴医院就诊或陪同他人赴医院以及探望病人的人员;

  看护老人、婴幼儿和长期卧床人员的家庭护理人员;

  医疗卫生、安保执法、公共服务等频繁接触不同人群的工作人员;

  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或公用电梯的人员。

  2.重点场所

  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人员密集区域;

  汽车站、地铁站、火车站、机场等公共交通场所;

  商超、宾馆、批发市场、银行网点、业务大厅、餐饮行业、美容美发等商业服务场所;

  展览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、博物馆等公共服务场所;

  养老院、福利院、救助站等相关特殊场所;

  人员密集、通风不良的办公区域、会议场所、生产作业区域;

  与不了解健康状况的人员接触距离小于1米的任何环境或场所。

  3.学校校园

  教室内的授课教师和听课学生;

  校内教职员工,含后勤保障、保洁、安保人员;

  进入校园内的外来访客。

  庞星火表示,二级应急响应下,除以上规定的重点人群、重点场所和学校校园限制措施外,户外环境原则上可不戴口罩或根据自身状况决定。口罩在弄湿或弄脏时及时更换,废弃口罩不随地乱扔,放置随身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。

(责任编辑:岳权利 HN152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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